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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9月

於是他們唆使眾人,說:「我們聽過他說謗瀆摩西和神的話。」

徒6:11

使徒行傳有件有趣的事,就是使徒們會不停宣稱已遵守了摩西的教導。可見他們沒有脫離猶太人的傳統,他們是摩西五經的虔誠跟隨者。實際上,他們嚴謹地持守經文的訓誡,使那些邪惡之輩只能勸誘他人以謊言來壓制他們,不讓他們發出宣告。
司提反就是一個例子。他強而有力地以舊約經文教導耶穌是彌賽亞的訊息,使對抗者無法爭辯得逞,只好撒謊汙衊司提反謗瀆摩西。為何呢?因為司提反遵守了摩西五經,人找不著錯處。
第一位為主殉道的司提反,遵守律法的教導。但今天許多人卻藉口現在是恩典時代,所以將律法擱置一邊,或選擇性的遵守,失去了警醒的心,造成了從恩典中墮落。我們看看保羅、約翰、雅各、彼得,沒有一位使徒說過對抗(褻瀆)摩西的話。
恩典不是我們放縱自己、容許一再犯罪的理由。律法的存在使我們知罪,導引我們規範外在行為;恩典則引導我們進入心靈領域上,使我們轉向神,明白神赦罪的寶貴救恩,有神的靈住在內裡,不願跟從罪惡的本性去得罪神。
你絕對需要神的恩典,才能滿足律法的需要,但這與否認律法的意義,絕對是兩件不同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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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9月

「以法蓮啊!我要怎樣待你呢?猶大啊,我要怎樣待你呢?你們的愛心像早晨的雲霧;又像瞬即消逝的朝露。」

何6:4,新譯本

Ma e’ese,有「我該怎麼辦」的意思。也許我們會很快地回答:「什麼事?我們已經悔改、禱告和奉獻了,我們現在很好!」這節經文的前文,以色列人就是如此回答。
「我該怎麼辦?」神要如何才能讓人突破教義上的自負傲慢,以及生活上武斷的自信呢?又該如何讓人看清自己正在踐踏神的憐憫?
我們常說:「只要認罪,神一定會饒恕,一切都會好的,不算什麼大事。」但是神說:「以法蓮哪,我要怎樣待你呢?」
也許,我們並沒有真正看清自己的過犯。是的,當我們承受犯罪後的惡果時,會為此流淚、承認自己的不義,但我們很可能像「以法蓮」,沒有真正地知道自己在不同程度上如何得罪了神,甚至把基督的救贖當作是廉價的恩典。
要除掉偽裝的外觀,看清自己的本相是很困難,但神會遮蓋、鼓勵、幫助我們認清事實。總有一天,我們必須面對這道人生最重要的問題。到時,我們必然會站在神面前說:「我的主,我的神,我要怎樣站立得住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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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9月

亞倫一年一次要用贖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,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。

出30:10

希伯來神是一位群體性的神,他的一切作為都關乎到群體。然而,當今社會早已脫離了這種互相依賴的群體觀,個人主義成為主流。我們視自己為宇宙的中心,認為自己就是神作工的重點,我的國家、我的人民、我的教會、我的家庭和我的生活最重要。
自我中心的思想早已滲透生活的每個層面,甚至融入在我們的基督信仰之中。今天,就藉著這節經文,讓我們一起去理解chatat(罪)的意義。
對希伯來人來說,罪,等同於你得罪了另一位立約群體中的人。換句話說,如果你和我同屬一個約,那麼當我得罪或傷害你時,就是犯罪。我們都同屬一個群體,本該彼此平等相待,但罪卻傷害立約內另一個成員。
更可怕的是,神就是這立約群體中的一員。因此,當我們犯罪時,等同於得罪了他;當我們得罪鄰舍時,就是讓神也成為我破壞盟約行動的受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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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9月

亞倫一年一次要用贖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,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。

出30:10

在希伯來思想中,罪包含了犯罪行動和罪所帶來的後果。而且,罪所產生的影響力不限於個人性,乃是集體性。不論在何時或何處犯下罪行,肇事者、受害者、所屬群體、環境,以及神本身,通通都會被牽連。
這種集體觀念與西方世界的希臘思想是有衝突的。我們比較看重個人的獨立性,無法想像神會為了一個人的罪,而處罰整個群體。我們也無法明白,為何父親的罪會影響好幾代的兒女受苦。我們以為神不公平,卻錯過了一件事實沒有人是獨自作惡的,這是罪的性質。
罪,從來不會只侷限在一個人身上,它的傳播力十足,並深深影響著周圍的每個人。罪的性質就是破壞關係、彼此傷害。
難怪經文會說,以色列全體每年都需要用贖罪祭來潔淨。因為無論你的罪是什麼,肯定把所有人都牽連在內罪不是個人的事。
想一想,你的犯罪行為在群體內帶來了什麼影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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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9月

太初有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

約1:1

為什麼約翰會使用logos(道)這個字呢?首先,他是為了提醒讀者,神是萬有的起頭;其次,是要表明神是一位行動的神。希臘人是使用名詞來描述諸神,而約翰不是!約翰所描述的神「道」,是一個動詞顯示神的創造和救贖。
「道」就是耶穌,他成為肉身,讓人可以看見和明白他的行動。「道」完美地彰顯和表達了神的行動,因為他是神的代表。他成為血肉之體,替神說話,透過行動展示神的屬性憐憫、慈愛、饒恕、醫治、釋放、教導與公義。
人都有神的形像,因此我們也具有行動的潛力。在創世的意義上,人就是藉著聽從神的指示,彰顯那位會說話的神。每一個聽從神的行動,都是在這世界宣告神的義。
人們不是常說「行動比語言更具說服力」嗎?沒有作為,終是一場空談。反觀我們的至高神,他的行動就是他的話語,既信實又可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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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9月

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 就可以犯罪嗎? 絕對不可!難道你們不知道,你們獻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作順服的奴僕,以至於成義。

羅6:15-16,中文標準譯本

如果基督徒不順從神,我們會說他是「屬肉體的基督徒」。在這裡,保羅用了另一個隱喻奴僕。當一個人聲稱他跟隨神的道,然而只要查看他的行為,立刻就可知道他是誰的奴僕。
保羅是在說,恩典之下的我們仍需要順從神,成為「義」的奴僕。得救的目的不只是進天堂,還包括讓我作神的「奴僕」。
「順從」的希臘字是hypakoe,字根是akouo,「聽」的意思。具體來說,我們聽從誰,就是誰的奴僕。事實上,希伯來文「聽」和「順從」是同一個字。整本聖經充滿這種觀念我不是神的奴僕,就是其它事物的奴僕,沒有中間的路可走。
得救固然不是靠人的努力,但神的恩典也不是讓我們搭上救恩的火車便離開此地。以色列人從被奴役中得解救,為的是要成為祭司的國度來事奉神。我們得救也有著同樣的目的,就是順從神、成為神的奴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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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9月

耶穌看著他們說: 「經上記著: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。這是甚麼意思呢?」

路20:17

耶穌是希伯來人,石頭的希臘文lithon,應該是從希伯來字’eben翻譯而來。這裡有個小小的文字遊戲:’eben和ben(中譯為兒子)。人們一聽到耶穌如此說便能馬上反應,他是在講詩篇118:22那一處經文:「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。」言下之意是以色列的首領很危險,跟隨他們的人最好小心一點,時候已到,神子(son)要像一塊石頭把攔阻神救贖計畫的人都打碎。
聖經中值得注意的文字遊戲還有出埃及記:約櫃中放的兩塊石版,上面刻著從神而來的十誡。初代教會把石版視為與耶穌房角頭塊石頭有關。簡言之,耶穌不僅是一塊石頭,能把攔阻神救贖計畫的人都打碎;還能遵行妥拉的教導,實現律法,彰顯神的道。
所以,這裡不僅有ben(神子)和’eben(石頭),還有神寫的dabar(石版的話語)以及torah(教導),耶穌全都遵行且成全了。
今天,我們學到的功課就是聖經各部分都互相聯結。從亞伯拉罕直到現在,神所說的話與我們都是聯結一起的,同享一個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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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9月

你幼年的恩愛,婚姻的愛情,你怎樣在曠野,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,我都記得。

耶2:2

比起剛信主時,現在的你有更愛神嗎?
「恩愛」比住在一起深刻得多,也比約會更加熱烈。耶利米說:「神還記得你以前對他的恩愛,就是他救出你,把你從深坑拉出來,將你的人生軌跡重新放在他美好的目的之後,那時你對他的恩愛。」
這是多麼深情難忘的話啊!神「記得」的是曾經的愛,如今卻成了褪色的記憶。神渴望我們回到他面前,像新婚那天,沉浸在成為新娘的喜樂之中。
「恩愛」的希伯來原文是hesed,不只是表達一種情緒,更是用來描繪神的憐憫、慈愛、良善和信實,是舊約裡最重要的字彙之一。每次用到這一字,都和神的召約有關,宣告神對我們的永恆之愛,和持續不斷地施展恩慈。
我們曾經熱愛過神,在新婚之夜毫無保留地把自己交託給他。今天,就讓我們回到神面前,再次投奔到他慈愛的懷抱中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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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9月

死亡的繩索纏繞我;陰間的痛苦抓住我;我遭遇患難愁苦。那時,我便求告耶和華的名,說:耶和華啊,求你我的靈魂!

詩116:3-4

當大衛的生活如在陰間般愁苦時,他向神大喊:「主啊!救我!」
「救」,是一個能讓人逃脫困境的字,但我們時常先選擇試試別的辦法,認為自己或許能掌控陰間。更諷刺的是,我們所選擇要做的事,往往就是讓我們陷入混亂的原因。
大衛理解很多關於人間地獄的事,或許我們也曾親身體驗過那種憂傷和痛苦。在此處,大衛為我們指出一條生路,但前提是必須放棄想靠自己努力解決一切的念頭。
「救」意味著我是被動的,完全沒有其他備案,只能無助地等候神、指望神。希伯來動詞malat是一個關於「肺腑、情緒」的字,用來描述一個人受了致命傷害,除非神來拯救,否則就會死去。
當大衛活在人間地獄時,神是他唯一呼救和逃脫的辦法。大衛等候,因為他知道神從來不驚慌。
任何多餘的行動都不是得救的解決方案,請大聲呼求神:「主啊!救我!我會等候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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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月

人如己。

利19:18

愛人如己是什麼意思呢?利未記的標準是:我怎樣對待自己,就用同樣的方式對待鄰舍,那就是愛他了。耶穌給我們同樣的標準:「你要別人怎樣待你,就怎樣待人。」
愛的希伯來原文是ahav,這一字包含了「對別人的行為」概念。當我們說愛人時,不能只停留在情感上,而是必須有具體行為。
ahav還包含了「社群」的概念,要以實際行動將恩典表現在人際關係中。所以約翰一書才會如此說:「你若說你愛神,可是卻不能以憐憫的行為待人,你就是騙子。」我們不可能一邊愛神,同時恨惡弟兄,因為ahav是以恩慈對待別人。
神對愛的定義十分清楚:愛是由行為來定義的。如果我們看重愛,就一定會對人表現出愛的行為。
當我說:「我愛你」,就不可能會欺騙你、讓你去冒風險、破壞你的名譽、利用你達到我的目的、占盡你的便宜等等。當我說:「我愛你」,就會設身處地為你著想,對待你就像對待我自己一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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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9月

為要藉此試驗以色列人,看他們肯照他們列祖謹守遵行我的道不肯。

士2:22

為什麼神不為我們掃除所有試探?也許從以色列人的歷史,我們可以得到答案。
當神把迦南地賜給以色列時,吩咐他們要把拜偶像的外邦人趕走。然而,他們並沒有遵守神的命令,甚至與外邦人混居。於是神說:「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。他們的神必作你們的網羅。」(書2:3)
以色列人的不順從,致使他們接下來面對許多的掙扎。神把他們留在敵人的手下,為的是試驗(nasa)以色列人。
Nasa, 字意是「測試東西價值」。示巴女王用各種難解的問題考驗所羅門王;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上兒子,都使用了這字。Nasa不是試探,而是測試品質。
神雖然容許以色列人面對不順從神帶來的自然後果,但是神的意圖不是懲罰,乃是再給他們一次機會。神沒有放棄以色列,他用了另一法子,使他們的靈性能邁向長大成熟。
我們常常也和以色列人類似,不遵照神原本完美的計畫,把事情搞砸。但神不放棄我們,他使用錯誤,重新再給我們一次順服他的機會。每一次的失敗,都可以成為後來得勝的機會,就看你用怎樣的角度來認識這些失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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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9月

我主不要理這壞人拿八,他的性情與他的名相稱。他名叫拿八,他為人果然愚頑。但我主所打發的仆人,婢女並沒有看見。

撒上25:25

希伯來原文是「k h i s h m o kenhu」。按希伯來人的觀點,名字有其內在的含義,不只是代號那麼簡單。但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,可能與猶太人有別。
還記得嗎?希臘文是靜態、分析性的語言,希臘人眼中的世界,就是一件一件的東西。他們用名詞來為這些東西命名,所使用的名詞與那樣東西的精髓並沒有什麼關聯。
但希伯來人的語言是以描述物件為主的圖像開始。當亞當為動物命名時,他不是隨便用一個名詞。每個他所選用的名字,都顯出那動物確實的原貌。
人的名字也是如此。拿八不是任何一個名字,這名字能夠準確形容拿八是個怎樣的人。他人如其名愚昧。拿八的希伯來文N-B-L背後的圖像是什麼呢?那是「一個任由家中的活動擺布(控制)的人」。換句話說,這個人沒有能夠超越日常磨人瑣碎事務的視野;他的生命環繞在眼前家中所發生的事情上;他的世界只充滿著自己所看到的部分。照希伯來人的觀點,那簡直就是一個愚昧人能擁有的內涵。
啊!也許我們並不想如此,但是,卻也必須謙卑省思,我們有時和拿八相差不多。不是嗎?我們實在需要主賜恩典,超越血氣的有限和喜好,以神的觀點來看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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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9月

耶和華這樣說:「你們要持守公平,實行公義。」

賽56:1

摩西五經學者的特徵之一,就是拉比有能力用精煉的言辭,總結一切律法。當文士挑戰耶穌時,不是在問哪個誡命重要,而是要試探耶穌能否用一句精簡的話,總結一切的律法。這句精簡的話若拆開來,就能看出它包含了神一切訓誡的精髓。
「持守公平」的希伯來原文是shimru mishpat,用了動詞shama和名詞mishpat。這動詞很重要,是「保衛、保守、看守好、聽從、順服」的意思。
其實我們對這動詞並不陌生,申命記6:4就提到:「以色列啊!你要聽。」每當我們說到「要聽」(the shema)時,就在總結全套律法--神所有的指示。神呼召我們要觀察(查考)、看守好(真實)、聽從(留心),和順服神說的所有話。今天讓我們好好默想這個精確概要的動詞--「聽」(shema),來思想自己對神話語的委身。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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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9月

耶和華這樣說:「你們要持守公平,實行公義。」

賽56:1

承前日,mishpat又是什麼呢?該名詞源自shapat的字根,意即「發揮管治的程序」。
我們肯定熟悉政府的運作。令人難過的是,今日政府似乎關心個人權力和金錢利益,大過關心恩典、保護和平等等。那是因為沒有任何一個由人組成的政府,能貼切地取代神的道德管治。
以賽亞提醒我們聽從(shema)的宣告,意味著一種民事的秩序!遵守神的訓示將帶來神的秩序。守律法常常是團體共行的事,個人無法單獨守神的律法,因為遵守神的誡命,勢必牽涉到我和其他人的關係與界限。
「持守公平」一詞,總結表明了神是個群體的神,然而不是所有群體的神,他是願意跟隨他訓誡的群體的神。若你要投靠他,就要與那些「聽」(shema),並願意行出神訓示的人連結,那就是你的歸屬了。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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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9月

耶和華這樣說:「你們要持守公平,實行公義……」

賽56:1

動詞‘asah形容「集中完成一個既定宗旨的活動」。且慢!我還以為公義是我已經擁有的,我們向來的教導不是說我們無法賺取公義嗎?那是透過神的恩典賜給我們的啊。為什麼以賽亞說我們在世需要行公義呢?
我們之前學習到,希臘文的動詞出於其名詞。希臘人看世界是一座充滿了東西(名詞)的場所。希臘文嘗試要組織、編排這些事物。所以,希臘文的用詞之細,為每樣事物劃出精細的差別(例如4種愛的分別)。西方的世界觀也跟隨希臘模式,然而,這希伯來人看世界的方式卻不是這樣。希伯來語是以動詞為主的語言,其名詞源自動詞。希伯來人世界的基本核心是行動,不是東西。因為神是那位行動的神,他是一切活動的源頭。
在希伯來文中,世界充滿了流動、動作、行動和變遷。重要的不是東西,而是產生它們的行動。
運用在今天的詞,你會發現公義是行動的產物,因為行動而誕生了名詞(事物);沒有行動,就沒有公義。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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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9月

耶和華這樣說:「你們要持守公平,實行公義……」

賽56:1

承前日。那麼,難道我們需要去賺取救恩呢?絕對不是!神所做的讓我們得以稱義,我們怎樣也賺不來。可是,我們需要有行動,來回應一直在行動的神。一本指示手冊是毫無價值的,除非你按它的吩咐行事。
恩典是神的行動;順服是我們的行動!我們的順服與賺取神的恩典一點關係也沒有,可是,若要讓神透過我們達成神的目的,順服是我們可否被神使用的關鍵!
我需要做的是tsedaqah,即「行公正的事、有公義的行為、正確的態度、做神期待我做的一切事」。
行那些討神喜悅和祝福別人的事,我們亦會在生活中經歷神完全的恩典。我可以不按照指示手冊建議的去做,但結果也可能會是無法做出手冊上的產品。
當行公義,讓訓示手冊的一切,成為你的行動指南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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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9月

神說:「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,到摩利亞地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」

創22:2

這兩天我們從希伯來片語的「去」(lech lekha),思想幾件事。亞伯拉罕的生命,在神吩咐他切斷自己的未來時,達到了高峰。這則故事結束了前十二章亞伯拉罕起初領受的呼召,從十二章到廿二章,清楚刻畫出恩典、聽命和信靠的畫面,是壓軸戲。
亞伯蘭人生中的第一個「去」,是離開/切斷父家和所有牽絆他的事物,跟隨呼召他的神所指示的地方去。那次亞伯蘭順服了,切斷了和過去的聯繫,把一切都押注在神的話語上。這位吾珥的男子並非漸進式地察覺自己需要離開家鄉,而是突然間被神呼召,就回應了這呼召。
要捨下一切,一刀切斷我們的身分、保障和生活圈是很不容易的事。但第一次「去」的呼召臨到,神應許的祝福也臨到,亞伯蘭知道神會供應和保護他,就毅然決然踏上了未知的路。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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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月

神說:「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,到摩利亞地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」

創22:2

多年來,亞伯拉罕的生命有高低起伏,但他經歷到神的祝福,且夢想成真神賜給他一個應許之子。然而,有一天,他竟然再次聽見了「去」。這是他生命第二個切斷,而且比第一個切口還深。
要注意,神不是吩咐亞伯拉罕將以撒獻上為祭。「帶」(take)附有小品詞na,將動詞轉化為「懇求」,而非「命令」,應譯為「請帶著」,而不是一個命令。亞伯拉罕完全可以沒有愧疚地拒絕神,然而他卻情願接受這一次的切斷。以撒是可以成就神應許的兒子;神的這個切斷要求,與亞伯拉罕對未來的期待,有劇烈的正面交鋒。
很久之前,神切斷了亞伯拉罕的過去,讓他在沒有安全保障下,學習完全信靠神;如今,神再次要求他作同樣的事切斷那能夠保障他未來的兒子,單單信靠神,不要信靠任何其他的人或物。
神是否要求你從過去走出來呢?你「去」了嗎?你和神同行的日子已久,但你的未來是否還倚賴一些看得見實際的東西呢?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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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月

神說:「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,到摩利亞地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」

創22:2

以撒深愛父親亞伯拉罕,愛到願意聽命父親,甚至擺上自己的性命。若以撒要用力掙脫亞伯拉罕救自己,應該不是太困難的事。但經文絲毫沒有這樣的暗示。以撒深愛他的父親,在希伯來文中,這份愛就透過信靠他的父親呈現出來。
試問當時以撒是否已料到事情不妙呢?當然,所以他問:「獻燔祭用的羊羔在哪裡呢?」但疑惑沒有阻止以撒繼續一路與父親同行,一直去到獻祭的地方。
以撒聽命於父親,那就是愛了。
亞伯拉罕愛以撒嗎?一個愛兒子的人怎會願意獻上兒子為祭呢?原文告訴我們,亞伯拉罕深愛以撒,他愛以撒的方式,是他過去所有的關係都無法相比的。聖經第一次用‘ahav這個字,表達了亞伯拉罕對以撒的愛。
亞伯拉罕如此疼愛以撒,使他樂意將兒子的命運交託給他認識了一世紀之久的神。亞伯拉罕沒有緊抓不放,那也是愛。
絕非偶然,這一切愛的因素,終於在三千年後的那場父神對他獨生子愛的故事中,扮演了其該扮演的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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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9月

神說:「帶著你的兒子,就是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,到摩利亞地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一座山上,把他獻為燔祭。」

創22:2

聖經第一次出現‘ahav這個字,就是在這節經文。‘ahav的意思是希伯來文「愛」的字眼。
你覺得奇怪嗎?我們已來到創世記的中間了。在此之前是關於創世、亞當和夏娃、挪亞、亞伯拉罕的呼召和以撒的出生等,這些故事中沒有一次用‘ahav這個字。希伯來經文保留了這字,直到神挑戰亞伯拉罕獻上他的獨生兒子,這時,‘ahav成了唯一意義非凡的字。為何這份關係如此與眾不同,用了這個特別的字來介紹呢?
若你將這故事和神兒子的捨己連接起來,就可以看到‘ahav描述的亞伯拉罕和以撒之間的關係,反映了另外一段關係--就是父神和愛子耶穌那份特別和終極的連結,而其中的愛不是單向的。這份關係是整個人類存在的核心。你和神的關係,也在‘ahav裡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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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9月

只是那知善惡樹的果子,你不可吃;因為你吃的時候,你必要死。」

創2:17

如果說吃那樹上的果子讓亞當有「分辨善惡」的能力,那他是否是因不懂分辨是非,而無知犯錯吃下果子呢?
不,不管吃了樹上果子而來的知識是什麼,可能都不是今天我們所認為的「分辨是非」。
神使用「只是」這個字,說明了亞當已經懂得辨別是非了,分辨得出聽話和不聽話的差別。神非常清楚地期待亞當明白他的誡命。
拉比大衛‧ 福爾曼( D a v i d Fohrman)提到:「分辨善惡的樹並沒有給我們先前所沒有的道德意識。它不過是將這份意識,轉化為另外一種型態罷了。」吃了那分辨善惡樹的果子後,人類那與生俱來的道德意識,從「是非」轉化為「善惡」的觀念。這「善惡」的概念、不同於「對錯」概念,也隱含了一種欲望在其中。人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後,另一個元素潛入了決定正確道德行為的意識內,那元素就是我的欲望、我的喜好。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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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9月

只是那知善惡樹的果子,你不可吃;因為你吃的時候,你必要死。」

創2:17

在很多事的判斷和決定上,我們究竟是依據我的欲望/喜好,還是神所告訴我們的話語呢?
在亞當吃樹上的果子前,人是憑著聽從神的聲音來決定正確的道德舉止,一切的決定要不是真實的(反映神所說的),不然就是假的(與神所說的不一致)。
但是吃了樹上的果子後,一切道德的決定變得必須在我的慾望下來處理了。於是我的聲音和神的聲音相爭,我的決定不再是簡單的真假或對錯(true/false)了,而是「好」與「不好」都以我的欲望為考量。
而世界因此永遠地改變了。人的欲望在決定善惡上,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;欲望的概念在罪的神學論中占重要的位子。如今我必須在「神的渴望」和「我的欲望」之間做決定。我們需要學習聽從神的聲音,以主導我們的欲望。
在你的生活中,哪件事正發生欲望與神的渴望相爭呢?你可以細細思想自己的決定,究竟是以我的喜好來主導,還是站在「神的渴望」來做決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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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9月

「我們堅強的人,應該擔當不堅強的人的軟弱,不應該求自己的喜悅。

羅15:1

這節經文乍讀之下似乎有失公平。靈命比較好的人,反而應該調整行為,好讓軟弱的人不會感到困擾或難過;堅強的人反而要為不成熟的人改變自己。保羅提的真是個餿主意,是一種最壞的寬容,不是嗎?若信徒最終需要調整自己來遷就那些不長進的人,為什麼還要追求與神更深入的關係呢? 保羅把希臘文用詞opheilo放在這句子的開端,刻意強調這個字,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答案是與債務有關!保羅不是在討論或建議關於人與人之間相處的事。他說的是我們這些堅強的人有義務「還債」給那些軟弱的人。是我們欠了他們!我們的職責就是在不冒犯他們的方式下,付諸「還債」行動。 什麼?保羅的意思是不是說,我應該「容忍」那些不行在基督光中的人?是不是要「善待」那些故意犯罪的人?當我面對神所憎惡的行為時,是不是該一笑置之?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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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9月

「我們堅強的人,應該擔當不堅強的人的軟弱,不應該求自己的喜悅。

羅15:1

絕非這樣!罪就是罪,是無法容忍、不能被接受、不被鼓勵的。然而,保羅的信不是寫給外邦人,而是為那些為了該如何生活而起爭論的信徒寫的。
保羅說,人有自由是因為生命滿有神的恩典,和為了被主使用而順服的結果。不過,認識這事實的人很快發現,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同樣的看法。
那些深入認識神性情的人,有責任拒絕會起爭端的事;那些與主有較親密關係的人,有責任包容弟兄姐妹,而不是一味抱怨和說教。
我不認為耶穌花時間和病人、窮人、受壓者在一起,只是為了可以「教育」他們。我們沒有責任去改變另外一個人的心,但我們有責任去愛他們,讓他們可以從我的生命看到主美好的屬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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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9月

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,說:「夫子!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
路10:25

你發現了嗎?這位律法師一開始就問錯了問題。沒有人能夠「做什麼」來承受產業,因為這是一份禮物,只賜給那些有關係的人。
kleronomeo,「承受」的希臘字是兩個思想的組合,是兩個思想的組合:有權力和一份抽籤用的籤子。希伯來字yarash藏在希臘字kleronomeo後面,意思是「獲取、剝奪、趕出、承受基業」。換句話說,Yarash意味著承受地業是需要有所行動的。
雖然人必須採取行動去拿取神已賜下的土地,行動本身並不會改變神的恩賜。律法師的問句前設是神沒有慈悲,沒有賜下白白恩典,神是論功行賞,要我們去賺取。
我們都同意永生是神的恩賜,不能用行為來換取。但我們還是會以行為和神討價還價,以為做了好事,神就該回報我們更多祝福。
另一個錯誤是既然永生是神的恩賜,就不必做什麼了。然而,我們忽略了yarash是「把占領這地界的人趕出去」,所以我們必須採取行動。神已經給了我們基業,等著我們按他的吩咐去占領和承受這些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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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9月

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;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 乃在恩典之下。

羅6:14

我們向來習慣從聖經看「觀念」,拉比卻常常是去找聖經中類似的「詞」,並不注重看前後文的用法。保羅是一位猶太拉比,或許抓住拉比的思考方式,才更容易明白保羅所要表達的。 「作你們的主」這一詞,與「罪就伏在門前。它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它。」(創4:7)中的「制伏」,同樣都使用了moshel,意思是「掌管、治理」。另外,在創世記記載神造了兩個大光:大的管晝,小的管夜,以及約書亞記和士師記中的王管理民眾或是神管理百姓,所使用的moshel這一字,則含有「主權」之意。 moshel的字母圖像給了我們另外一個觀點掌控某個毀壞性的混亂。當神告訴該隱必須掌控犯罪的欲望時,意思是在說:罪想要把混亂和毀壞帶入該隱的生活時,他必須學著治理好犯罪的欲望。 你注意到了嗎?神期待該隱掌控犯罪的欲望。反過來說,該隱其實是能掌控犯罪的欲望。罪不是不能被征服的神秘力量;相反的,罪是一個需要被征服、被掌控的敵人。神給該隱的勸告,也是給我們的勸告你必須學著靠神制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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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9月

「你看,火與柴都有了,可是獻燔祭用的羊羔在哪裡呢?」

創22:7

我們因為翻譯的緣故,看不到很多隱而未現的事,但對希伯來讀者來說卻是十分清晰的,因此讓我們聽聽拉比的解釋。 拉比大衛‧福爾曼( D av i d Fohrman)教導亞當和夏娃的故事時,指出了希伯來文有兩個「哪裡」的用詞,分別為‘eypoh和‘ayyeh。‘eypoh出現在創世記37:16,約瑟找他弟兄時問說:「他們在何處放羊?」‘eypoh是指地理位置上的「哪裡」。 以撒的問題卻是用‘ayyeh,並不是指地理位置上的「哪裡」,他問的不是獻祭的羔羊在哪個地方,而是驚訝為何羔羊沒有與他們在一處。以撒用‘ayyeh,說明他認為祭物應該是與他們一起上路的。 「在哪裡」呢? 一旦你看出了‘eypoh和‘ayyeh這兩字的差別,我們就更了解角色的情緒。以撒不是隨口問一個地點,而是對不尋常的情況產生關切之心。(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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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9月

「你看,火與柴都有了,可是獻燔祭用的羊羔在哪裡呢?」

創22:7

承前日。如今,你看出了希伯來文這兩字的關鍵差別,就預備好接受更令人訝異的洞察了。在創世記第三章,神在亞當和夏娃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後,神遇見亞當時發出聖經的第一道問題:「你在哪裡?」 你認為這個「哪裡」,神用的是‘eypoh,還是‘ayyeh呢?神是否問亞當:「你身在何處?」不是!神是在問為什麼亞當不在他應該在的地方,也就是與神同在的地方。 今天,神問你:「你在哪裡呢?」你要回答神你所處的地點嗎?還是該說聲道歉,因為你不在應該在的地方,就是與神同在的地方?也或許,你應該要思考一下,你在應該在的地方嗎?

筆者註:若你以為聖經的第一道問題是蛇問的,你讀的就是譯本了。原文中蛇沒有發問,牠是說出一個暗示性的建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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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9月

就問她: 「撒萊的婢女夏甲啊, 你從哪裡來? 要到哪裡去?」夏甲回答:「我從我的主母撒拉面前逃出來。」

創16:8

‘ayyeh和‘eypoh都是「哪裡」,但兩者實有差別。‘ayyeh(縮寫為‘ay)是帶有驚訝的說法:「你為何沒有如我所預期的在那裡呢?」‘eypoh則是關於地點「哪裡是出口呢?」翻譯的緣故使我們不曉得這兩者的差別。
主的使者在曠野遇見了夏甲。這是主的使者第一次在經文中出現,單這一點就讓整件事變得重要。除此之外,這是主的使者和一個女人第一次的對話,而且這女人不是以色列人,是一個埃及奴隸。然而,這位外邦的奴隸卻懷著信心來回應主的使者。
雖然天使的吩咐對她來說是艱難和過分的殘酷,但她仍然願意順從。當現實中所發生的每件事都叫夏甲要逃時,她卻願意信靠神,她實在比主母撒拉更有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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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9月

就問她: 「撒萊的婢女夏甲啊, 你從哪裡來? 要到哪裡去?」夏甲回答:「我從我的主母撒拉面前逃出來。」

創16:8

現在,我們來看一看這道問題。你認為主的使者問夏甲從哪個地方來嗎?不,他用的字是:‘ayyeh。也就是說主的使者對夏甲身在曠野表示驚訝,因為她應該和亞伯蘭及撒拉在帳營中。
然而,那不是真正叫人驚訝的事。「你在這裡做什麼?」變成了「你為何逃離你的痛苦呢?」主的使者對夏甲選擇以逃避痛苦來解決問題感到驚訝,因為這是一個愚昧的選擇。夏甲為了逃離她的麻煩跑到曠野,而曠野卻是一個會讓人喪命的地方。她正用一個難題來代替另一個難題。
主的使者之所以感到驚訝,因為當人面對痛苦時,真正的答案應該要從神那裡找著,但竟然有人選擇這種逃到曠野的解決方法;主的使者感到驚訝,因為夏甲寧可冒著喪命的危險,也沒有選擇信靠至高無上的神。
真正的答案是信靠,不是逃跑。最後,主的使者向夏甲透露,她必須回去,因為神正在這情況中做一些事,是她無法看見的。這對我們所有人都是一個美好的功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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